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嵊州市红领巾合唱团简介
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18-06-10 | 来源:嵊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| 点击数:102

一、成立目的

(一)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合唱学习活动,以提高青少年的声乐演唱技巧、音乐素养、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,培养团结合作精神,促进全面发展;  

(二)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演出、比赛等活动,活跃校外文化生活,加强艺术、文化、信息和思想交流,扩大社团的影响,创建并弘扬我市青少年的人文精神;  

(三)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,提高我市青少年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,推动未成年人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。

二、艺术团简介

嵊州市红领巾艺合唱团是一个集少儿艺术培训、对外文化交流和文艺展示于一体的公益性的市级少儿业余艺术团队,是我市未来艺术之星的摇篮。

嵊州市红领巾合唱团成立于20169月,由30名来自全市各个学校的小学生组成,每个队员都是通过层层选拔并晋级,以及学校音乐教师推荐的优秀少先队员,指导老师——金晓丹,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(浙江省音乐学院)音乐教育专业,浙江省声乐委员会委员,绍兴市合唱协会会员,师从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、国家一级演员——严圣明老师(浙江省合唱协会主席)。

凭借着青少年宫独有的校外资源,经过一年的努力,合唱团参加了市里各种展示活动,录音、录像作品也得到了社会广大的支持和认可。红领巾合唱团今年将“阿卡贝拉”的演唱形式溶于合唱教学,它是目前国内炙手可热的流行风向标,由台湾著名的“阿卡贝拉”之父——朱元雷老师作远程指导。给孩子们提供了展示自己才艺的舞台,开阔了孩子们的眼界,锻炼了孩子们的胆量,提升了孩子们的自信,也培育了孩子一种真诚善良、包容宽容的社会交往能力及优雅大方得体的气质风度。

三、艺术团职责

1.经费:社团成员培训中产生的培训、道具等费用由冠名单位资助。演出服、训练服及活动期间产生的车辆费用由各自社团成员自行承担。

3.社员成员应热爱艺术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谦虚学习、积极进取,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发挥的良好环境。社团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,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,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。本社团市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,互相交流的团体,社团活动时应该听从老师的各项安排。

4.学期初,由嵊州市青少年宫组织统一纳新,所有社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,每年纳新后,各社团会对全体社团进行注册。学期末,社团指导老师将会对各社团进行评价,如多次不参加集体活动的学员、无辜缺课3次及以上的学员将给予开除处理。按时进行本社团活动,不得无故迟到,不参加活动。若请假:可代请、电话请假或提前一周当面跟老师请假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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